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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的通知

日期:2019-12-24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国际电力网

2019
12/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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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方电气 民用核安全设备 核安全设备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变更的请示》(东重司质保〔2019〕7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申请,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5)26号)许可活动范围表中核安全1级反应堆压力容器的堆型增加“高温气冷堆”。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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