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快堆LOT304A-钠火消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示范快堆LOT304A-钠火
消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F-PT190192-CD21-NB01)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门村长门澳东侧海域,厂址西北距霞浦县约21km,西距宁德市71km。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工程总体计划,600MW示范快堆项目于2017年12月29日浇注第一罐混泥土(FCD),计划于2023年建成投产。
3. 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1号机组:手提石墨灭火器300台、推车式石墨灭火器150台、灭火剂罐3套、灭火剂盒150个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号机组的供货范围、数量等暂定与1号机组一致。
(2)到货时间:分批供货。设备到货时间为:1号机组暂定第一批到货时间:2021年1月,第二批到货时间:2022年3月。2号机组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3)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1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7:00至2019年11月8日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此期间完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ecp.cnnc.com.cn)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报名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网站首页。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七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上午8:3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海悦大酒店2栋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9.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卷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用途”栏或“附言”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为“示范快堆LOT304A-钠火消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0. 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特别说明
11.1招标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终止招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2 本招标项目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批为准,如果因此而导致招标条件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合同(协议)、交货期和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将就上述商务和技术相关问题另行协商。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3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力,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4 投标的设备是建立在技术方案给出的现有相关接口数据的基础上的。投标人应承认并适应:对接口数据一些可能的、较小调整,并承诺并不因此改变其投标文件中所述的设备整体性能。
11.5 本招标项目定标后,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或意向书。招标人保留废除该项目招标结果的权力。
12.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280号
邮政编码:355100
联系人:李雪纯 女士
联系电话: 0593-8709207
传真电话: 0593-8709188
电子邮件: lixc05@cnnp.com.cn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