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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日期:2019-09-04    来源:巨潮资讯网

国际电力网

2019
09/0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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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核电设备 玛努尔集团 核电集团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及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等相关主体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积极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台海集团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你公司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8.820, -0.06, -0.68%)”)的控股股东,所持有台海核电的股份分别于2019年3月、4月、5月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33837万股,占你公司所持有台海核电股份总数的89.63%,占台海核电股份总数的39.02%。你公司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台海核电迟至2019年7月12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
  (二)整改措施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台海集团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其中提到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整改专项会议,要求相关人员切实反思、领会决定书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同时,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充分了解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有的义务和责任,持续提高、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台海集团今后将持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等,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
  2、加强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工作,增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
  台海集团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守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密切关注、跟踪日常经营业务等事项情况,并积极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交流,确保重大信息做到事前了解、及时反馈。同时,要求职能部门增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沟通,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上市公司传递重大信息,及时履行控股股东告知义务,切实保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三)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王雪欣。
  (四)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二、公司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未及时披露公司等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期支付租金被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起诉。作为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方,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雪欣、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于2019年3月25日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经与租赁方和解,上述失信信息于2019年4月18日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公司迟至2019年6月4日才对该重大事项进行披露。”
  2、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所持有你公司的股票分别于2019年3月、4月、5月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33837万股,占其所持有你公司股份的89.63%,占你公司股份总数的39%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已知悉上述事项,但迟至2019年7月12日才进行披露。”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立即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进行传达,要求相关人员切实反思、领会决定书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同时,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研究,持续提高、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公司今后将持续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及上市公司典型案例等,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2、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信息披露流程
  公司组织总各部门人员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针对决定书提到的问题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各部门在信息披露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流程,强化了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3、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
  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各级子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要求,密切关注、跟踪日常经营业务等事项情况,并积极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交流,确保重大信息做到事前了解、及时反馈,切实保障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马明。
  (四)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公司及台海集团深刻认识到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和不足,将引以为戒,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同时不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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