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新能源电力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企业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形成协调有序的电力应急管理机制,实现电力企业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应急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经研究,我办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能源企业电力应急管理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3月18日-22日
二、督查单位
左云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山阴县联成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广灵润广卧羊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盂县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公司、和顺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三、督查内容
1.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包括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导落实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对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情况;领导分工负责制落实情况。
2.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包括电力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情况;应急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落实、人员专兼职情况;办公场所、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3.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包括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实施及培训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包括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情况;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5.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包括值班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值班场所与值班设施配备情况;值班情况记录与资料档案管理情况。
6.应急管理培训、宣传与教育。包括2018年以来组织的各个层次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知识宣传工作情况。
7.应急管理相关保障工作。包括应急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等方面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8.电力企业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四、有关要求
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电力应急管理督查工作,准备相关资料汇报本单位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并汇总相关备查资料,督查工作结束后将形成督查通报。
联系人:王慧杰
电 话:13834690553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