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电力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过一系列立法程序,将于2019年初正式颁布施行。这是广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中,专门针对电力设施管理的首个地方政府规章,是南方电网广东公司构建地方电力立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其颁布实施,填补了电力设施管理的空白,将提升梅州市电力设施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并将从法治层面为加强电力设施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抢抓立法机遇 解决电力安全难题
据了解,近几年来,梅州市电力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面临着电力行政管理缺位、电力设施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不协调、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严重等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2018年广东省内连续发生多起城乡电力设施涉水触电事件,对电力公共安全、社会民生造成较大影响,使得《办法》的出台更具有强烈的现实重要性和迫切性。
2016年,南方电网广东梅州供电局紧密配合市政府,积极探索通过立法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障电力公共安全,组织法律及生产经营等部门分析论证,提出了电力设施保护立法的建议。
2017年,《广东省供用电条例》从省级层面为电力设施管理搭建了法律框架和坚实的法律基础,《办法》将一些原则性或授权性规定进行承接和细化,结合我市实际,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增强法律法规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是《广东省供用电条例》落地实施的具体体现。
以问题引导立法,确保立法科学高效
在梅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2017年3月,《梅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纳入政府规章制定的预备项目;2018年,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效用性,《梅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更名为《梅州市电力设施管理办法》,纳入政府规章制定的正式项目。
《办法》制定伊始,由梅州市法制局牵头,组织梅州供电局等单位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结合山区实际和电力设施管理难点,全面收集立法需求与意见。起草小组深入基层一线现场实地调研,先后开展4轮论证,综合采用书面、网络等方式公开、充分地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共同研究重要条款、关键制度的设计,积极提供技术支撑和问题解决方案,保证了立法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最终顺利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明确各方职责 共同维护电力公共安全
作为广东省首个电力管理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办法》颁行有效规范了电力设施管理工作中各方职责,并细化了相关措施,结合今年广东暴雨多人触电身亡等热点事件凸显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体现民生和公共安全,通过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加、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来保护电力设施,从而实现全社会共同维护电力公共安全。这些立法目标在相关条款的具体规定中得到了进一步细化。
《办法》共25条,明确立法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细化明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电力设施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具体规定了电力设施规划、建设、保护、应急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