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
哈尔滨电气发布私有化公告,哈尔滨电气属于H股,本次私有化要约方为哈尔滨电气的母公司哈电集团,要约方及一致行动人总计持股60.41%,全部是内资股,独立股东持股39.59%,全部为H股。
本次私有化要约价为每股4.56港元,相比于停牌前价格2.5港元溢价82.4%,要约方明确表示不会提高要约价。4.56港元的出价较每股净资产10.36港元折价55.98%。
哈尔滨电气私有化采用自愿有条件要约方式,私有化完成后,由哈电集团换股吸收合并哈尔并电气。本次私有化生效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1、独立股东于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至少75%投票赞同私有化;
2、独立股东于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不超过10%投票反对私有化;
3、在要约截止日最少90%的H股要约给要约人;
4、完成国资委、发改委和外管局等相关政府机构批准或备案程序(已完成);
5、在H股类别和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批准合并协议;
截止本次公告日,哈电集团已经取得国资委、发改委和外管局等相关政府机构批准和备案,除此之外,本次私有化无须再取得其他政府机关批准。
因为哈尔滨电气属于H股,需要受中国公司法约束,因此若独立股东未向要约人提交要约,即使成功私有化,公司无权强制收购未提交要约的股票。
哈尔滨电气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公司之一,主营业务是大型火力和水力发电设备制造。哈尔滨电气1994年在香港交易所(00388)挂牌上市,在2007年牛市时期股价曾高达25.57港元。公司上市以来每股派息累计约为1.07元人民币。
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哈尔滨电气账面现金约为96亿元人民币,公司有息负债约为18.8亿元人民币,根据本次私有化计划,要约人收购39.59%的H股独立股东需要付出代价约为30.8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