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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自备电厂迎挑战

日期:2018-09-26    来源:大云网  作者:曹 淼

国际电力网

2018
09/2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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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体制改革 自备电厂

  自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的重点之一,自备电厂领域的改革进展相比其他领域来说,并没有得到显著的提拔。近期,除了受台风大BOSS“山竹”的影响以外,电改政策方面一直是利好不断,终于轮到自备电厂当一回主角了,又一省份对自备电厂实施征收交叉补贴,电改似有若无的又进了一步。
 
  9月12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 降低部分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省内燃煤发电机组现行电价高于标杆电价0.011元及以上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1元;高于标杆电价0.011元以下的,降至燃煤标杆电价。
 
  接着,9月14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信委发布《关于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115号):自2018年7月1日起,自备电厂企业应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016元,缴纳金额按自发自用电量计算。2018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05 元执行。
 
  在此之前,8月1日,吉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第三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134号):提出自7月1日起,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每月要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0.15元。其目的是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加强企业自备电厂管理,进一步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
 
  据了解,山东、吉林、广东、湖南、安徽、宁夏等省区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鼓励自备电厂在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可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此次政策下发不可否认的是,电价的下调会对部分火电企业的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冲击,但影响幅度却很有限。本次电价调整与标杆电价调整有本质上的区别,那些“万年不动声色”的标杆电价在煤价没有下跌之前,下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难以撼动它在电价心目中的地位。
 
  大云网电力交易分析师认为,从长远来看,自备电厂交叉补贴的征缴或将有助于提升省内公用火电厂利用小时,山东省内火电装机容量较大的企业有望受益于电量增长。自备电厂作为中国火电行业重点组成部分,为了促进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重视自备电厂的发展将会是另一个大势所趋之兆,电力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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