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
江苏能监办发布了《关于下达2017年江苏统调
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结果的通知》,文件公布了2017年全省辅助服务补偿资金34570.86万元,扣除全省新建机组转商运差额资金补偿额以及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额后的不足部分由江苏省内统调发电企业按运行容量进行分摊。
此外,2017年全省新建机组转商运差额资金总计为17414.41万元,将其中50%(8707.21万元)纳入省内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按运行容量补偿发电企业。
原文如下:
关于下达2017年江苏统调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结果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苏监能市场〔2017〕1号)有关规定,决定对2017年提供辅助服务的统调发电机组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明细见附件),现将经核对后的辅助服务补偿结果下达给你们,请省电力公司与发电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结算工作。
一、按照《江苏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苏电监价〔2011〕288号)有关规定,新机调试差额资金的50%纳入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经统计,2017年全省新建机组转商运差额资金总计为17414.41万元,将其中50%(8707.21万元)纳入省内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按运行容量补偿发电企业。
二、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市场〔2015〕153号)规定,调整2016年、2017年度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费用计算方式,按锦屏、官地电站送江苏落地电量计算应分摊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016年已发文的2001.14万元由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546.08万元,剩余455.06万元纳入2017年辅助服务补偿费清算。2017年锦苏直流分摊辅助服务补偿按锦屏、官地电站送江苏电量293亿千瓦时计算,辅助服务费用共计2345.75万元纳入省内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资金。
三、经测算,2017年全省辅助服务补偿资金34570.86万元,扣除全省新建机组转商运差额资金补偿额以及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额后的不足部分由省内统调发电企业按运行容量进行分摊。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