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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装备企业专利频遭侵权

日期:2018-07-25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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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7/2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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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装备 电力企业 江苏神马电力 河北硅谷化工


一边是两次斩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江苏支柱企业,另一边是多次获评国家、省级“创新典型”的河北“明星”公司,两个本应相敬为宾的“创新先锋”,相遇的方式却是对簿公堂——3年前,在一个偶然的场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神马电力”)研发中心总工程师方江吃惊地发现,自家的专利产品竟“现身”千里之外,被河北硅谷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河北硅谷”)长期占用,旋即诉诸法律。
 
  双方历时3年多的专利纠纷,日前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河北硅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神马电力的专利产品,并赔偿后者经济损失30万元。“揪心!”方江有感而发,“更揪心的是,在自主创新如此受重视的今天,侵权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
 
  在调研中进一步了解到,电力装备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其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整体堪忧,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在遭遇侵权时通常会因诉讼成本高、耗时长而被迫放弃维权。根据国家相关战略规划,电力装备自主化率到2020年将达90%。然而侵权不止,何谈创新?
 
  谁的专利?谁在侵权?
 
  两家公司的专利之争源于一个名为“辅助伞套”的专利装备。这个酷似雨伞的装置,主要用于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设施的绝缘子表面,可防止雨水、冰雪、雾霾等侵害,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防止停电等情况发生。
 
  据记者了解,此前,为预防类似侵害,通常做法是在绝缘子表面喷上一种涂料,其弊端在于需定期清扫、补涂,维护成本较高。按30年使用周期计算,传统防护方式至少需喷涂6次,而使用辅助伞套只需一次安装,后期再无花费。
 
  在2015年于内蒙古乌海举行的一次项目招标中,方江发现有人拿着自家的“辅助伞套”参与竞标。“当时的中标企业叫河北硅谷。我们也是偶然发现,他们提供给用户的产品竟与我们的一模一样。”方江告诉记者,随后他分别向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河北硅谷发出律师函,但并未引起重视。“河北硅谷坚称没有抄袭,甚至向相关部门提出‘废除专利’的申请。”
 
  历经三年拉锯,该案件终于在今年5月有了定论,但河北硅谷并不认为错在自己。“已提交补充证据走上诉程序,公司上级领导说不想过多评价。”河北硅谷一位自称为销售处处长的赵姓人士说。而在其官网上,“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等多个“创新”资质被置于显眼位置。“到底谁在窃取?”该人士反问记者。
 
  “除了设备,我们更注重全套解决方案,根据用户实际进行建设安装,这需要大量的计算、设计。别人或许能‘学样’,但未必能复制内在。换句话说,光有设备却无配套方案,运行中仍可能出现大问题,长此以往将失去用户信任,殃及原创企业,甚至导致整套装备被直接淘汰。”方江告诉记者,“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
 
  值得关注的是,在电力设备行业,类似的“专利纠纷”屡见不鲜。记者查阅数据机构“知产宝”统计获悉,2013-2017年,仅北上广三地的电气机械及器材、线缆制造行业专利侵权案数量就已居各行业第二。2018上半年,有据可查的电力装备侵权案件文书也已达百余份。“这还不是全部,有些未走法律程序或尚未宣判的都没算在内。我们遇到的电力装备侵权事件远比你看到的多得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主审法官、北京盛美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蒋利玮告诉记者。
 
  “谁研发谁背包袱?”
 
  与侵权数量同步增长的,还有相关企业的经济损失。曾因专利纠纷“交手”3年的正泰集团与天津施耐德,2006-2009年间至少15次对簿公堂,最终法院判处后者向正泰支付1.75亿元赔偿金,创下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最高纪录。因行业特殊性,侵权给电力装备企业带来的损失很难全面统计,但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上述赔偿只是行业损失的“冰山一角”。
 
  “如不维权,上千万元研发经费就会打水漂,心里不甘;坚持维权,1项专利的诉讼就要拖3年,其他侵权根本无暇顾及。难道真是谁研发谁就背包袱?”方江向记者道出心中疑问,“维权为何如此之难?”
 
  据了解,专利维权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障碍。
 
  首先是专利保护力度不足。“专利保护条文已相对齐全,但就保护力度看仍远远不够。”电力行业资深律师展曙光举例称,“现在的赔偿多以‘填平’损失为主,即企业损失多少获赔多少,难以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赔偿金,相较侵权收益很可能微不足道。”
 
  其次是维权成本偏高。有企业人士向记者坦言,一旦遭遇侵权,企业无论选择哪种维权方式,必然花费大量人力财力。“有时候,诉讼费比赔偿金还高。就算最后胜诉,产品也错过了最佳的市场推广期,得不偿失。”
 
  展曙光也称,因专利企业很难证实前期研发投入,该部分损失难以计量,所以难获补偿。“维权成本高、效果也未必理想,企业难有维权动力。”
 
  最后是执行层面的问题。以关键环节“举证”为例,蒋利玮表示,产品举证须双方律师、法官共同在场,对照专利文书逐一鉴定。“因产品特殊性,电力装备不可能像手机一样,去市场买来就拿着比对,其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导致仅取证一项工作就可能历时数月,尤其是在用设备,很难让电厂牺牲利益停工配合。况且电厂本就是装备企业的潜在客户,企业怕得罪电厂,宁愿主动不追究。
 
  保护创新与创新本身一样重要
 
  是时候关注电力装备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了——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不约而同向记者发出呼吁。
 
  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已达13.6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一项电力设备从实验室走到市场,考验重重、非常不易。侵权行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一旦卷入,将面临一场旷日持久、劳民伤财的纠纷。”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副秘书长盛建华指出,对行业和企业而言,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同样重要。
 
  专利维权如何进一步完善?蒋利玮表示,这首先取决于企业自身。从研发之初,企业就应未雨绸缪。“专利其实就是企业财产,只有真正进入市场交易才能从中获益。申报专利的同时,应提前做足准备,预先考虑后期可能涉及的维权环节,提前做足功课,才能在遭遇侵权时不至于束手无策。”
 
  除了企业自身预设“防火墙”,展曙光认为,专利的政策保护力度也应同步强化,尤其是要加大对侵权企业的惩罚,尽快解决“维权成本高、侵权代价低”的老大难问题。“按照现行法规,在维权者难以自证损失的情况下,赔偿额的上限不能超过一百万元,这更像是‘补偿’,而非‘惩罚’,并未真正实现对侵权企业的惩罚与震慑。”
 
  “对侵犯知识产权者要加倍惩罚,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者要重罚直至倾家荡产。”展曙光称。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保护在国家层面也正得到更多关注。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我国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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