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监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华中能源局发布《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原文如下:
华中监能资质﹝2018﹞204号
关于印发《华中能源监管局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以许可制度促进电力市场营商环境优化,确保用户“获得电力”更加便利,切实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原电监会第28号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89号)等文件要求,华中能源监管局研究制定了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8年7月10日
华中能源监管局2018年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
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监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不断优化电力市场营商环境,确保用户“获得电力”更加便利,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项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加强对电网企业执行许可制度情况的监管,围绕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精准化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许可制度的行为;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重点针对用户“获得电力”工程施工进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执行许可制度情况监管。
二、监管对象
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
三、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涵盖2017年以来电网工程项目及用户工程项目。
1.市场开放度情况;
2.在招投标、施工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违反许可制度或以不合理方式、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
3.在用户工程中是否有违反许可制度,影响用户“获得电力”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1.启动部署阶段(7月上旬)。向各监管对象下发《关于印发<华中能源监管局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企业自查阶段(7月中下旬)。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华中能源监管局提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电网工程项目表”(附件1)、“用户工程项目表(附件2)”。
3.现场抽查阶段(8月至9月)。华中能源监管局将根据各电力公司提交自查报告的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4.整改处理阶段(10月)。华中能源监管局将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及期限,并对未按期进行整改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5.总结通报阶段(10月31日前)。华中能源监管局将对此次专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写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并适时发布。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管工作,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全力配合,准确、及时、完整报送自查报告,并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对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华中能源监管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将失信企业的信息上传至“信用能源”等信息平台。
联系人:吴叶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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