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两会”
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18号)文件要求,督促电力企业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于2月下旬对有关单位开展电力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两会”保电组织体系建设和保电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安全〔2018〕19号)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电力企业生产运维和检修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电网安全风险排查梳理、风险辨识和风险管控等情况。
3.生产运行管理情况。保电关键设备、关键线路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情况;供电企业重要用户供电和居民用电保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两会”期间电力平衡和运行方式安排;发电企业运行设备安全管理、煤炭储备情况。
4.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和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情况,门户网站等重要信息系统综合防护工作情况。
5.应急管理和电力设施保障情况。“两会”保电相关处置方案修编、物资装备保障、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电力应急管理情况;电力设施保护和反恐怖防范工作开展情况;保电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方面
1.建设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春节后复产复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网络建立执行情况,安全检查及旁站监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2.项目安全管控情况。项目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情况,参建单位资质情况,各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拨付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使用等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拆除等全过程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危险因素辨识评估与风险管控情况,施工前安全交底情况;受限空间、动火(焊接)、施工用电、起重、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防火防爆区域(氢站、天然气系统)的系统对接、防火、隔爆措施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和单位
2月27日(周二) 国网
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2月28日(周三) 江苏大唐国际金坛热电有限公司
3月1日(周四)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三、督查组成员
组长:宋宏坤 江苏能源监管办副专员(主持工作)
成员:张卫民 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处长
陈震宇 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
常 昶 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
钱 强 江苏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
严 震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督查期间在单位用工作餐。
联系人:常 昶 025-83115275,13851829576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