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设置了补贴过渡期。《通知》从今年2月12日起实施,至6月1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及客车按照2017年补贴标准的0.7倍进行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车补贴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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