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当涂县的电力销售价格自2008年7月1日起进行一次调整,根据情况,此后当涂供电公司采取多项措施保证本次电价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根据电价文件及时安排制作和更新公布的电价表,并同步对营销MIS等系统中的电价表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对6、7月电费的审核工作,重点是新电价执行的正确性,若发现与文件不一致的,及时上报进行查核处理;三是组织营销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电价文件精神和最新电价表,重点要求窗口人员熟练掌握电价表的内容;四是加强对本次电价调整的针对性宣传和解释工作,对用电大客户和各乡镇政府专门送达电价调整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