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衡水市行政审批局评审,河北院编写的国华故城一期100兆瓦、二期100兆瓦两项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顺利通过技术评审。
国华故城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故城县境内,两期共开发200兆瓦,安装96台单机容量2.2兆瓦的风电机组,总投资约148375万元;受项目建设单位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北院于2017年6月底编制完成《国华故城二期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
本次是自2013年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权下放之后,河北院首次在衡水地区开展水土保持独立勘察业务。编制工作开展时,正值衡水市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机构调整,为此,河北院方案编制人员与衡水市行政审批局、水务局(专家)就报审流程、评审惯例、报告内容及深度要求、审查的侧重点等问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充分重视衡水市当地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审习惯,将专家关注的问题在方案编制阶段做了充分的优化和完善,保证报告书整体较高的质量水平,展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高的团队协作能力,获得了评审专家和业主方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