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1-86866453(政务中心)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330077)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江西上饶县
建设单位:国家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上饶发电项目部
环评机构: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属新建项目,以煤为燃料进行发电,装机方案为2×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年发电量约90亿kw?h。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2台2760t/h锅炉、2×1000MW凝汽机组等主体工程;新建配套燃料供应系统、循环水系统、供电配电系统;新建1座储煤量30万吨的条形封闭煤场、3座干灰库,2座渣仓,轻柴油储罐区,配套烟气治理系统、废水处理站等贮运及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736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542万元,占总投资的9.4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采用单塔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采用低温省煤器+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脱硫系统;采用低氮燃烧+SCR选择性触媒还原脱硝,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240m高双管集束烟囱排放,外排烟气各污染物浓度可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烟尘、SO2、NOX同时可满足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2.废水:本工程新建一座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中和+絮凝+澄清+过滤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送至复用水池;本工程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沉降+絮凝+澄清浓缩等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煤场加湿和灰库加湿,不外排。本工程新建含煤废水处理站,含煤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再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声、安装高噪声消声器、在冷却塔设置消声导流片等工程措施及加强厂区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铁路专用线噪声及振动控制措施主要有:列车行驶速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25km/h),严禁超速;火车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经过村庄时严禁鸣笛,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秩序。
4.固体废物:按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现场调查、网上公示等形式。共发放个人调查表200份、有效回收195份。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