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电建集团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北京院、水电六局、水电八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该电站是继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之后,国内抽水蓄能行业第二个采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项目。这两个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均由集团公司所属成员企业中标。
北京院于2006年7月启动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工作,2014年3月预可研报告通过审查;2015年5月,启动可研工作,2016年8月可研报告通过审查;2016年10月项目核准。该电站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800MW,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工程总投资108亿元,施工总工期84个月。
据悉,为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履行EPC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将成立董事会,作为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遵循“顾客至上、诚信履约、精心组织、规范管理、集合优势、真诚合作”的原则,实施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运行,分级管理”模式,组织制定联合体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对整个项目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同时依托项目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技术管理委员会,统筹进行项目风险管理、采购管理、范围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沟通管理等。
目前,联合体已着手开展组建总承包项目部、合同商谈、分解各分部工程投资、编制联合体补充协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