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获悉,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两台机组顺利通过环保部门专家组验收。至此,荥阳公司两台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全部完成。
环保验收组先后检查了生产现场主控制室、脱硫脱硝设备等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调取改造前后的数据做了对比,听取了机组环保技改工程情况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公司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改造后烟尘、氮氧化等指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达到了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公司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随着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氮氧化物排放被列为国家“十二五”约束性控制指标,该公司将两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作为2016年度重点工作,并成立了脱硝、除尘技改领导小组,开始对发电机组进行脱硝除尘改造工作。在相继完成了可研报告、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安全预评价等工作后,于2016年9月2日按调度命令停机,进入烟气超低排放改造,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于2016年10月30日整体完工,并于11月6日随机组启动投入运行,出口烟气各项指标均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即氮氧化物、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分别低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5毫克/标准立方米、35毫克/标准立方米。12月6日2号脱硫后CEMS改造首先通过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组织的2号机组超低排放出口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验收,12月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2号机组完成了烟气超低排放监测试验,试验报告结果显示在不同工况负荷、不同煤质条件下,2号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天燃气燃气轮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达到燃机排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