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乌拉山电厂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乌电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2016年9月4日正式开工,改造的主要方案是脱硫系统加装吸收塔托盘,更换大流量浆液循环泵及高效除雾器;脱硝系统在SCR反应器备用层加装一层催化剂;除尘系统加装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工程于2016年12月31日正式通过168小时试运行,2017年1月19日,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我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项目验收监测并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
2月9日是新年正月十三,自治区环保厅专家组到乌电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环境保护验收,也是自治区2017年验收的第一家超低排放企业。专家组对改造工程现场进行了检查,对污染物控制设备进行启停试验,对排放污染物的响应速率和各参数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专家组审查了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对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行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最后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乌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达到了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和预期的改造效果,正式通过环保验收,同时要求乌电加强环保工程管理,保持高效的达标率,继续为地区的环保减排工作做出贡献。
验收即日起乌电开始享受国家0.01元/kWh的环保超低电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