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招标编号:DL-隆达-2016-103
招标范围: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输煤系统推煤机、装载机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汤庄乡傅楼村南400米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
2、合格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2 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国内近3年所投品牌推土机、装载机均不少于30台的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7 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8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6年11 月25 日至2016年11 月30 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