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小编获得的文件显示,日前,国家能源局已正式复函东北能源监管局,同意在东北区域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改革试点。这标志着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综合改革试点等三种主要试点类型外,新增了“专项改革试点”。
同时,小编注意到:这次专项改革是以东部区域作为试点范围的,而试点的对象则是辅助服务市场,都是全新的领域。
据信,专项改革试点可能会成为一种新的电力体制改革类型,会随着改革的需要随时推出。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日期:2016-11-02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电力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电力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电力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电力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