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输电线路材料线路金具
第五次集中招标活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16OTL00521005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见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中发布的“2016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发布2016年版35kV及以上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的公告)。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并附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可视为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
(12)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简称《证明函件》)仅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配(农)网项目协议库存招标。
(13)对于未提供相应产品《核实证明》的投标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供货业绩、型式试验报告和相应的资质证书真实可靠,投标人须取得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供货业绩、型式试验报告和相应资质证书的公证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招标人将视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请投标人及时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仅接受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核实证明》的、《核实证明》中除供货业绩外需要更新补充相关报告证书的,应提交光盘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除外)。光盘文件须制作成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并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中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接受纸质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其中,光盘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下午15:00-16: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光盘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递交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相应的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编:100120
电话:
Ø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关操作问题咨询):010-63411000
Ø BOSP(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818-0899转1-3
Ø 财务事宜:400-818-0899转4-1
Ø 招标业务咨询:400-818-0899转3-1,并输入招标编号后8位数字
电子邮件:gysfwzx-cl@sgm.sgcc.com.cn
网址:http://ecp.sgcc.com.cn(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https://bosp.stategrid.com.cn(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
990000000000084887第1章_货物清单(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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