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6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