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厅近期受理了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新建工程。详情如下:
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新建工程项目为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东,铁路线南、华正路西、北一街北地块,占地面积 169461m 2 。本项目规划新建一座热电厂,规模为 2×220t/h 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备 2×30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同时安装 2×116MW 循环流化床热水调峰锅炉。
项目投产后, 年上网电量 16812 万度,年供热量 420.55 万 GJ,供热面积 830 万 m 2 。预计 2017 年 11 月投入运行。本项目建成后,公主岭市中心城区铁路以南现有 6 座集中供热热源和 53 座分散小锅炉房将被替代。全部替代源 SO 2 、NO x 、烟尘的总排放量分别为 1232.29t/a、501.11t/a、672.22t/a。替代后区域 SO 2 、NO x 、烟尘总削减量为 1167.69t/a、407.17t/a、653.94t/a。
电厂正常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各种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
(1)废气污染物
①有组织排放锅炉烟气烟气污染物存在于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中,主要的污染为烟尘、SO 2 、NO x 、汞及其
化合物。
③ 组织排放粉尘
本项目煤炭在破碎、转运过程会产生粉尘,灰库、渣库及石灰石粉库会产生粉尘,均通过有组织的形式排放。
③无组织排放氨
本工程脱硝系统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 与 NO x 反应过程中将产生无组织排放的 NH 3 ,产生逃逸现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中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做脱硫用水、输煤栈桥冲洗水和灰渣加湿及全厂抑尘用水。生活污水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NH 3 -N 等。
[pagebreak](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煤炭燃烧后的灰渣、脱硫石膏、脱硝废催化剂及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
电厂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范围约为 80—90dB(A) ,主要噪声源有汽轮机、发电机、各种风机和泵类等机械设备以及机力通风冷却塔等。
本次环评严格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当地报纸、网站进行公示, 并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评价范围内公众意见。 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可知,被调查者支持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者。
但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表示关注, 因此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事,搞好环保设施建设,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使污染物的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具有较好的公众参与认同性。
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主岭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公主岭市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公主岭市城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且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项目运营期对城市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可得到有效控制与减缓, 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有限的,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替代区域污染源后使区域 SO 2 、NO x 、烟尘排放总量下降 1167.69t/a、407.17t/a、653.94t/a;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其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项目建设公众认同度较好;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 保证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