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660兆瓦工程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环保验收。
此次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牵头,验收组由哈密地区环保局、哈密市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等单位组成。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新疆环境监测总站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后,验收组现场对该公司的脱硫系统、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脱硝系统等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该公司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噪声处理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方面进行了测评。最终验收组一致认为该公司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据了解,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兆瓦工程位于哈密南部戈壁腹地。项目建设2台660 兆瓦超超临界凝汽式发电机组,配套2台1948吨/小时超超临界煤粉炉,冷却方式为间接空冷,同步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装置,配套建设中水深度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工程总投资50.4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2243亿元,占总投资的10.36%。
此次环保验收的通过,表明该工程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该公司争取环保电价,早日完成工程达标投产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