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6年第五批小区配套工程招标项目(A)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资金来自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6年第五批小区配套工程招标项目(A)
2.2分包及限授情况:本次招标共1个标2个包,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限授原则:投标人在一个施工分标内最多中1个包,按照包号顺序(从包1开始)由小到大依次授标。
2.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2.4 项目地点和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一)施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监会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近五年内应有合同总金额累计达100万元及以上相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10个10千伏及以上线路、开闭所(配电房)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经历,并有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类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4.投标人至少应具有8名及以上技术工人,并提供技能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6年07月14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www.cqzb.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开标现场直接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标书费不接受现金交易,开标当天投标人通过身份核实后在凤凰D座6楼电子评标中心采用银联POS终端缴纳。
4.3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www.cqzb.com)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www.cqzb.com)上指定位置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6年07月21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过期不再受理质疑。答疑结束时间:2016年07月25日10:00时前。
4.4 根据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统一部署,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将于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届时,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也将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为确保我公司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各单位,请参与投标的各单位自公告发布日起的15日内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无单独的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信息在营业执照副本上)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
4)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一文件即可: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6)税务局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10:00时。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6楼电子评标中心。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按照以上要求收取纸质资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www.cqz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21号
邮 编:400014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3-63682676
传 真:023-63682659
招标代理: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3楼
邮 编:401122
联系人:包先生
电 话:023-88121060
传 真:023-88121033
201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