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 为进一步改善能源供给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日前,江西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省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用2-3 年时间基本完成典型区域、典型行业电能替代示范项目建设,建成4 个以上的电能替代示范区。到2020 年,全面完成列入计划的燃煤(油、柴)锅炉改造任务,逐步淘汰公共事业单位小型燃煤(油、柴)锅炉,加快推进“无烟”风景区建设,电烤烟、电制茶、港口岸电全省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充电站260 座、充电桩10 万个。
《通知》中提到,长期以来,在城乡居民生活和第一、二、三产业中通过煤炭、燃油和木材散烧获得能量的方式依然存在。经初步统计,江西省目前在役燃煤锅炉约3600 台,其中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约占90%以上;制茶、烤烟燃柴、港口停泊燃油等情况仍较普遍。这种能源供给方式不仅效率偏低、安全隐患高,而且对环境的污染也丰常大。
而电能作为清洁能源由大容量、高参数、环保型发电机组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机组提供,在能效水平、综合效益和环保达标排放上均优于散烧方式。推广电能替代可显著减少因直接散烧带来的污染物排放,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产品质量,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省电气化水平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通知》要求,在推广电能替代项目中要坚持以下七个方向:
(一)推动电能替代示范区和典型项目建设。在江西省电能替代项目集中地,重点建设电能替代示范区;在各行业打造典型电能替代示范项目,引导用户实施电能替代改造。
(二)大力推进商业、公共领域电能替代。在江西省范围内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宾馆、商场、写字楼、城市综合体推广使用热泵、电蓄能空调、蓄热电锅炉;在全省范围内4A 级及以上风景区全面建成“无烟”景区。
(三)全面整治工业领域分散燃煤锅炉。加强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到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设区市城区范围内基本淘汰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四)拓宽交通领域电能替代。在沿江、沿河港口码头,推广船舶岸电和电驱动货物装卸技术;在机场航空港站推广应用桥载设备技术;加快充电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电动汽车。
(五)创新农业领域电能替代。在温室大棚、干燥设施、水产、畜牧等领域创新推进热泵技术应用;在烟、茶集散地推广电烤烟、电制茶。
(六)在供热、供气管网暂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能替代。
(七)严格污染物排放控制。65 蒸吨/小时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外排烟气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排放限值。热电联产电厂发电供热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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