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非现货试点地区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现货试点地区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关于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多个配套细则已拟定并内部征求意见。此外,电力交易中心也密集落地,除北京、广州外,已有17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
在售电市场即将放开的背景下,电力及非电力企业争相加入竞争,都在积极布局,以争夺超两万亿的市场份额。仅去年3-8月半年间,就有五十余家新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6.41亿元。售电侧放开是大势所趋,在推进的同时可以借鉴美国经验。
美国售电公司发展进程与模式
美国售电侧市场改革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中间受加州电力危机事件影响进展一度放缓。随后批发电力价格下降、需求侧相应资源增多、可再生资源及智能电网发展,美国售电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居民用户选择竞争性售电零售商的比例逐年增加。
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政治独立性比较强,所以各州售电侧市场改革模式和步骤有所不同,但共同特征是放开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在发电市场和零售市场同时引入竞争。目前,除了俄勒冈没有放开居民用户选择权之外,其他17州都放开所有用户的购电选择权。
从竞争性售电商的用户规模看,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售电公司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截至2013年底,美国有超过1600万家庭通过竞争性售电商购买电力;其中独立售电公司的用户数占市场总用户数的4.3%,售电市场份额占全国售电市场份额的17.8%。
从售电公司发展规模来看,截至2013年底,德克萨斯州有54家竞争性售电商,提供15个类别的322种不同产品和服务;纽约有67家竞争性售电商,提供122种产品和服务。
美国各州竞争性售电量占地区总售电量的比例
美国售电公司的发展模式上的特点,可以从美国售电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策略、购电渠道及竞争性售电企业的用户特点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可以看到,除了购售电交易业务之外,美国售电公司在价格策略、能源管理服务、清洁能源服务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
美国售电公司发展经验借鉴
首先,是立法先行、依法改革。美国各州在推行售电市场放开的时候,都制定了修改了电力工业的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州专门制定售电选择相关法案。如伊利诺伊州1997年出台了《电力用户选择和电价降低法案》,宾夕法尼亚州2007年出台了《零售选择行动发》等。各州均通过具体法律规定,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进程和具体步骤,规定用户选择权开放时序和计划,让改革有法可依。
其次,是由大到小放开用户选择权。美国大部分州是分阶段放开用户选择权,具体路径都是从大用户开始,然后放开中等用户,最后放开居民用。如伊利诺伊州1999年放开大工商用户选择权,2000年放开其他非居民用户选择权,居民用户选择权在1999年底和2000年底分批放开。
第三,零售价格较高或零售价格差异较大州率先改革。从美国售电侧改革的区域性特点来看。美国一些零售价格较高或者批发与零售价格差异较大的州是率先开始改革的,包括加州、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德克萨斯等。而经济不发达、零售电价格较低的州,如田纳西州等没有进行售电市场改革。
最后,建立默认售电商制度。为了保障用户供电的稳定性,美国售电侧放开的各州均建立了默认售电商制度,在售电侧放开初期均制定原供电企业作为默认供电商,为未选择其他售电商或没有售电商为其供电的用户提供基本供电服务,这些服务通常被称为默认服务或标准供电服务,其价格由州监管机构核定,并根据市场价格缓慢调整。
近年来,美国一些售电市场较为成熟的区尝试通过拍卖方式确定默认服务或标准供电服务的价格,以快速反映出市场的波动。从我国之前的售电模式来看,在售电侧改革初期,我国的默认售电商应该是由原有的电网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