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顺利通过山东省环保厅验收。至此,该公司3台在役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各机组环保指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企业环保工作实现新跨越。
经过监测,该公司3号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8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浓度为2.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近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公司3号机组通过超低排放验收。
据了解,该公司5、6号机组已分别于2016年3月14日和2015年4月8日完成超低排放验收。此次3号机组超低排放通过验收,标志着该公司成为青岛市首家全部机组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企业,也是山东省第3家通过环保改造实现超低排放的电厂,提前一年半多完成了国家对东部区域超低排放改造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