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向全省有关电力企业通报了2016年一季度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一季度,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总体良好。一是高效环保机组占比继续提高。截止3月底,浙江省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占统调燃煤机组容量比例为81.56%,燃煤机组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高效环保燃煤机组优先得到利用。一季度百万千瓦级机组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比60万千瓦级机组和30万千瓦级机组,分别高出77小时和128小时;三是进一步降低了供电煤耗。一季度统调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298.47克/千瓦时,同比下降4.29克/千瓦时;四是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一季度统调燃煤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9.3毫克/标方、46.81毫克/标方,同比分别下降44.86%和25.15%,平均水平均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烟尘平均排放浓度为5.09毫克/标方,同比下降42%,平均水平已基本接近超低排放标准。今年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正稳步推进。
但是,浙江省也存在统调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和发电负荷率继续降低、厂用电率上升的问题。一季度,统调燃煤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159小时,平均发电负荷率同比下降3.49个百分点,平均厂用电率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
浙江能源监管办针对当前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向电力企业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电力运行方式、提高发电负荷率、降低厂用电率、提高电力运行安全可靠性等意见,同时要求发电企业按计划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