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简称“电线电缆分会”)因涉嫌侵害荣誉权,被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被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4999万元。如今,事件又有了新进展!
宜兴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电线电缆分会以“侵权结果地不在宜兴”“宜兴法院没有管辖权”“远东集团可能影响宜兴法院审判公正性”等理由,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无锡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将案件转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
然而,对于电线电缆分会这一诉求,无锡法院并不支持。无锡法院审理认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而宜兴法院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完全拥有本案的管辖权。
故无锡法院驳回了电线电缆分会的上诉请求,最终确定了这场广受关注的线缆龙头状告行业协会侵权案将由宜兴法院审理。
远东电缆及远东集团是线缆行业龙头,缘何与行业协会对簿公堂?智慧能源公告显示,此案起因于2015年11月22日,电线电缆分会等多家单位签署《联合声明》,在中国电线电缆网等行业平台上发布具有指责性的文章,导致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并向国家、省级机关部门、多家电力及电网客户发出抵制监察提示活动的《汇报函》、《沟通函》等,“诬告、诽谤、诋毁”远东集团及远东电缆,对其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诉讼双方争议焦点在于“监察提示函”。据悉,自2013年9月起,“商会”开始推动价格监察提示发布工作。由江苏光电线缆商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向招标的业主单位及职能监管部门发出提示函,告知电缆招标价格偏离正常价格,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等行为。
但电线电缆分会却在《联合声明》中表示,这是国内线缆行业龙头老大远东电缆假借“商会”和中立第三方名义,以行业自律为名打击同行的“违法行为”。
对此,远东集团与远东电缆在诉状中对上述指责进行了驳斥:首先,“商会”由12家知名光电线缆企业发起成立,是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主体合法;其次,行业自律和监察工作是抵制行业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重大举措;《提示函》、《监察提示函》是商会经合法程序通过的民主决议事项。
据了解,电线电缆行业高度分散,且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是引发恶性竞争的根源。目前,近万家行业企业合计产能超过市场需求60%,即使如远东电缆这样的行业龙头,市场占有率也不足2%。智慧能源表示,“商会”的上述行动是履行行业自律及监察工作,抵制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和低价竞争、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乱象,意在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是无可非议的。远东电缆等认为,电线电缆分会所发布的联合声明及《汇报函》、《沟通函》是对其的污蔑和诋毁。
最新消息显示,本案将于2016年6月6日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届时,线缆行业迄今为止最激烈的一次碰撞将会揭开帷幕。
[pagebre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