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站工程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并负责以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工程的码头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招标内容:码头勘察设计(见下表)。
本阶段招标的范围为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站工程码头及附属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相关工作和相关服务。
六、项目概况
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站工程项目位于越南南部茶荣省茶荣镇丹清公社穆U村。本工程为新建电站,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一座具备停靠3万吨级散货船能力的卸煤码头。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包含:
1) 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请使用PDF格式文件);
2) 过去五年内(2011-2015)实施国内外类似高桩结构散货码头工程的情况、经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工程业主联系方式。
3) 设总和主要设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4) 过去三年(2012年度至2014年度)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
5) 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运工程勘察设计。
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问题,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7) 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必须良好;
9) 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国内业绩:近五年至少承担过3个5万吨级及以上船型的高桩结构散货码头工程勘察及设计业绩(项目必须已建或在建)。
国外业绩:近五年至少具有2个1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的散货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且至少有1个1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的散货码头工程投运业绩。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特别说明
1) 标准规范:本项目所在地为越南,因此所有设计必须满足该地区所要求的标准以及所在国对电网、环保、消防、劳动安全方面等特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投标人应充分理解上述要求,保证所有的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设备选型等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规范进行。
2) 设计文件的审核和报批:部分技术文件按越南法律法规要求。如需报越南相关政府机构审批,投标人应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核及报批工作。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 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2) 公告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3)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17:00止。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
2) 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 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 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北京市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冠爽 联 系 人: 袁常旭、张凌晨
电 话:010-63912332 电 话:010-83565828;
010-83568728
传 真:010-68710317 传 真:010-83565891
E-mail:ligs@chec.com.cn E-mail:yuanchangxu@chdt.com.cn
zhanglingchen@chd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