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市经信委获悉,该市于日前正式启动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要求,此次申报的项目包括双电源保障项目、支持企业自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支持110千伏及以上地下变电站建设、支持电网改造四类。其中,投资建设110千伏及以上公共地下变电站并运营的企业,将按每座变电站近三年实际投入的5%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
根据成都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16年电力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16〕24号),自行建成和使用双电源,并已缴交高可靠供电费用的规模以上企业,按企业缴交高可靠供电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150万元;自建(扩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并于2015年及以后投运的企业,按申报当年专用变电站建设(扩建)近两年内总投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投资建设110千伏及以上公共地下变电站并运营的企业,且该项目实行独立核算,相关资料完备,按每座变电站近三年实际投入的5%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实施农村电网低电压改造或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力增容改造项目的地方电网公司,按改造投入的5%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通知指出,申报项目应为2015年7月-2016年4月期间实施的项目,企业须于2016年4月26日前向成都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