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河南省政府的信息表明,河南拟采取包括控制外省来电量,增加外送电量等一系列措施以促进本省煤炭企业解困。
河南省政府在最近发布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意见》强调,将省外来电纳入对省电力公司目标考核体系,合理控制国家计划以外的省外来电,增加外送电量,稳定省内发电市场。
该《意见》同时提出,将完善中长期煤炭买卖合作协议机制,探索建立省骨干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合作发展新机制,加快发展煤电一体化,推动省内火电企业通过股权置换、增资扩股等方式,参股或控股省骨干煤炭企业;支持省骨干煤炭企业通过金融市场等多种渠道融资,加大股权性融资力度,发债替代高成本融资;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等作为帮助煤炭企业的重要方法。
除此之外,为促进煤炭行业扭亏解困,河南省还给出了大量“真金白银”的支持:在财税支持上,《意见》提出,2016年—2018年,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对省骨干煤炭企业非煤产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并免收省骨干煤炭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煤炭困难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申请核准后,可缓缴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费;改革资源环境价款征缴办法,从2016年起三年暂缓提取和缴存煤炭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同时研究出台适当降低洗选煤资源税折算率等支持政策,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
在土地政策上,《意见》提出,煤炭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出让收入可用于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对用地手续完备的腾让土地,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