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 近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国电咸阳西郊2×350MW热电联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批复,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二氧化硫为577吨/年,氮氧化物为1641吨/年,均由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机组脱硫脱硝后的减排量中获取。该项目建设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不得设置旁路烟道,项目建设投产后,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和总量刷卡设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国电咸阳西郊2×350MW热电联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批复
陕环批复〔2016〕125号
国电咸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来的《关于国电咸阳西郊2×350MW热电联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请示》(国电咸发〔2015〕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我厅同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二氧化硫为577吨/年,氮氧化物为1641吨/年,均由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机组脱硫脱硝后的减排量中获取。该项目建设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不得设置旁路烟道,项目建设投产后,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和总量刷卡设施。
你公司要加大该项工程节能减排管理力度,配合当地环保局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17日
国电咸阳西郊热电联产项目2×350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国电咸阳西郊热电联产项目2×350MW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6年1月25日国电咸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委托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905号)承担国电咸阳西郊热电联产项目2×350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国电咸阳西郊热电联产项目2×350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广大群众在公示期间,可以采用适当的方式对该工程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国电咸阳西郊热电联产项目2×350MW工程为新建项目。厂址位于陕西省咸阳兴平市西吴镇。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供热抽凝背机组,工程预计2017年年内第一台机组投产。
本工程设计煤种(校核煤种)年耗煤量184.75(199.77)万吨。项目主煤源为国电控股的碾子沟煤矿、彬东煤矿,以彬长矿区其他煤矿做为调剂煤源。运煤车辆以自卸载重车为主。本项目工业用水水源为咸阳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过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作为备用水源,引石过渭工程地表水作为事故备用水源,自来水作为生活水源。灰场利用厂址主厂区北侧2.0km处的北吴村灰场。占地面积约5.9公顷,灰场最大堆灰高度21.0m,最终形成库容36.0万方。可满足本工程2×350MW超临界机组,按设计煤种使用约6个月。厂内灰渣通过密封罐车运至综合利用用户,综合利用不畅时,多余灰渣调湿后运至灰场碾压堆放。石膏优先考虑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灰场单独贮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
工程建成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 2011)标准中表2的限值,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中表1标准限值。本工程SO2、NOx及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5mg/m3和50 mg/m3及10mg/m3,满足发改能源[2014]2093号《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的通知》的要求。经预测,评价区内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和SO2、烟尘、NO2、PM2.5的日平均浓度均能满足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本工程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放至渭河;工业废水经厂内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厂内回用。在采取分区防渗后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本工程排水对厂址周边水体的影响小。
(3)噪声
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昼、夜间四厂界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噪声均符合相关要求。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期工程配套建设脱硫设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置,加装MGGH、不设旁路,脱硫效率不低于98%;低氮燃烧基础上安装SCR烟气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不小于85%,还原剂为尿素;采用设计除尘效率为99.9%的高效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增加除尘效率为76%的湿式电除尘器。考虑湿法脱硫后的综合除尘效率为99.988%。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和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的要求。
(2)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设计专门的下水道。雨水单独收集、自成体系。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收集处理电厂的各类工业废水。并设复用水池,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本工程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在设备上加装隔声罩、隔震垫等。
3)在锅炉排气口、安全阀排气口等处安装消声器。
4)严格控制运行期间的锅炉排汽噪声和试运行期间的吹管噪声,吹管吹气口避开附近居民区,夜间应停止工作。
5)定期检测、检修,减少管道阀门漏气所造成的噪音。
6)厂区内根据功能分区,建设绿色隔声带进行降噪。
四、结论
(1)本工程在陕西省咸阳兴平市西吴镇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为咸阳市周边供热,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4号)的要求。
(2)本期工程单位电量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且采取“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措施,耗水指标较低,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均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4)厂址选择合理,建设地点位于咸阳兴平市西吴镇咸阳高新区,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厂址属于大气联防联控工作重点区域,位于咸阳市城市建成区之外。
(5)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工程厂址不涉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国电咸阳西郊热电联产项目2×350MW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以国电咸阳西郊热电联产项目2×350MW工程厂址为中心,周边2.5km人群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④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如何;⑤您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⑥本工程建设可能会给当地经济和您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⑦您对本期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以书面或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自己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国电咸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世纪大道
联系人:毛主任 电话:029-33676391 邮编:712000Email: mx_ysmd@126.com
环评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
联系人:付 工 电话:025-58630887 邮编:210031Email:hdjchps@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均可向当地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国电咸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