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电龙山公司获得河北省新排污许可证,成为超低标准实施后,河北省内首家获得此证的发电企业。据悉,河北省环保厅已受理申请排污许可证发电企业8家,仅颁发许可证1家。
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排污许可证做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排污单位在执行新排放标准之日前1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经过审查后颁发新的排污许可证。
据悉,龙山公司2015年6月全部完成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现环保近零排放,在年度电量同比基本持平的情况下,2015年全年二氧化硫排放下降 3741.65吨、氮氧化物排放下降1246.22吨、烟尘排放下降620.99吨。公司在加强各项排污指标的检测控制,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的同时,快速完成排污许可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工作,得到了河北省环保厅的认可,并顺利取得新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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