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并要求山西省尽快制定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并上报。
以下为政策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
发改经体[2016]176号
日期:2016-02-18 来源: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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