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节能发电调度和发电权交易成效显著,全年共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287.4亿千瓦时,其中,6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完成替代电量266亿千瓦时,占92.6%。通过替代发电,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87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3.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68万吨,节约标煤142.8万吨,节约燃料成本7.9亿元,取得了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效果。
通过节能发电调度,促使高效环保机组利用小时数显著提高。经统计,2015年全省统调机组利用小时数为4676小时,统调燃煤机组利用小时数为5092小时。其中,100万千瓦机组利用小时达到5885小时,60万千瓦机组达到5194小时,30万千瓦机组只有4262小时。100万千瓦机组比30万千瓦机组提高了1623小时,60万千瓦机组比30万千瓦机组提高了932小时。在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和满足电力供应的前提下,通过节能发电调度和发电权交易,使大小机组之间发电利用小时级差进一步加大,提高了发电效率,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