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安全 » 安全动态 » 正文

做好四川电力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12    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能监办

国际电力网

2016
01/12
13:11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四川电力 电力安全

各电力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迎峰度冬和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5〕751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5〕21号)的要求,扎实抓好今冬明春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有关电力企业要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把握当前电力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今冬明春全国范围能源形势总体相对宽松,但高峰时段、局部地区仍可能出现供应偏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倒风季节、风干物燥等因素影响,岁末年初一直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今年迎峰度冬所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条件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备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电力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电网运行和发电设备管理,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工作

电网企业要加强迎峰度冬期间负荷预测工作,做好电力平衡和运行方式的安排,精心调度,做好电网调峰调频和机组备用工作,充分发挥跨区、跨省电力支援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用电需求;要强化重要输电设备的运行监测巡视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情况,防止因线路覆冰、闪络、外力破坏等情况引发的电力事故事件,保证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做好设备的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做好发电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提高发电设备运行可靠性水平。

三、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要针对年底施工繁忙,项目集中投运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规范施工作业流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的发生;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力量,做好户外施工人员的防寒防冻措施和登高作业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身安全;要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加强车辆管理,防止机械伤害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电力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冬季防范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等重点工作,做好恶劣天气的预测预警,完善各类电力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演练,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物资贮备,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一旦发生电力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及时启动预案,快速响应、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强应急联动,避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防范电力事故、减少灾害损失。

五、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结合四川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各项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力安生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大负荷期间天气和生产特点,结合年底各项工作,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防范人身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事件为重点,加强重要电厂、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和重要电力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设备典型性隐患和“家族性”隐患的防范和整改,实现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

六、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开展电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做好员工节假日期间行为状态的调整和疏导,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

七、开展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可靠性

各单位要按照《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要求,加强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认真梳理本单位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情况,结合规范查找隐患,及时消除,确保重要用户供用电的安全可靠性。

各电力企业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和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确保今冬明春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我办将适时对各电力企业今冬明春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电力企业将本单位今冬明春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2016年3月28日前报我办。

联 系 人:贺 彪

联系电话:028-85242206

E- mail :hebiao@nea.gov.cn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