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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重庆居民用电 由“月阶梯”改“年阶梯”

日期:2015-11-30    来源:新浪网

国际电力网

2015
11/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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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重庆电力 居民用电 居民用电量

执行三年多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有了新变化。昨日,重庆市物价局发布,明年1月1日起,只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不超过2400度,就执行第一档每度0.52元的电价,用户可根据用电淡旺季,自行调配用电量。

重庆市物价局表示,供电企业仍然按双月抄表。用户仍然按抄表月从第一档电价开始支付电费。

新算法

计价周期“由月改年”

冬夏用电不再担心

重庆实施阶梯电价已经三年时间。实行月阶梯电价制度时,市民在夏季用电量往往超过每月200度的第一档设置,达到第二档,甚至是第三档,而春秋两季用电量少,但无法和夏冬两季调剂。部分市民一直表示,能不能随气温高低调节阶梯电价。如今这样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市物价局表示,按照“年阶梯”电价执行后,虽冬夏季用电量大,但全年调剂下来,大多数居民家庭年用电量只要不超2400度,仍按第一档每度0.52元的电价计费。

在执行“年阶梯”电价后,居民应注意电费单据上的累积用电量,合理安排剩余月份的用电量。

新福利

一户人口数超4人

家庭每月核增电量100度

考虑到多人口家庭用电量较大的特殊情况,新的阶梯用电制度明确了“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

具体措施,对人口数超过4人(不含4人)的用户,增设了每月每户核增100度分档基础电量,即全年各分档基础电量增加1200度。这也意味着,一户如有4人以上,只要年用电量在3600度以内,也执行第一档每度0.52元的电价。

用户可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居住证)到所在地供电企业营业厅办理电量核增手续,户口簿和居住证上的地址和实际用电地址要一致。相同人员、不同用电地址不能重复进行申请。

“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需一年申请一次,期满如居民还需享受该政策,须持有效证件重新到供电企业营业厅办理。

新实惠

“一房多户”

甄别情况免费分户

重庆市物价局表示,新的阶梯电价制度里还明确了“一房多户”电价政策,多户合租、合住整栋房屋共用一个户表的用户,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地供电企业营业厅申请分户计量,经供电企业现场核实甄别,具备分户条件的,予以分户计量并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对于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执行每度0.54元的居民合表用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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