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2236号)要求,经委托国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开展区内自用火电项目优选论证工作,形成了2015年度自用火电项目建设方案,该方案已经能源局局务会,发展改革委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自治区政府同意,拟近期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批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自用火电项目建设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至29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自用火电项目建设方案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国栋
联系电话:665911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自用火电项目建设方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