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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阶梯电价仅新疆西藏两地尚未建立

日期:2015-09-17  

国际电力网

2015
09/1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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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阶梯电价 输配电价改革 电力体制改革

9月16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全面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明确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的改革路径,相关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深圳扩大到其他6个省域电网,居民阶梯价格制度逐步推开,阶梯电价除了新疆和西藏以外,其他地方全部建立。

“降价减负”,根据煤电联动机制,降低火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销售电价,减轻工商业负担600多亿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减少和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3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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