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似乎很少有人能够弄清楚中国电网企业资产的真实状况。但现在,国家能源局已经表态,要“通过专项监管”来“摸清电网企业资产状况”。
国家能源局官网8月25日发布消息称,国家能源局近日在京召开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启动会,覆盖6地区的2015年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全面展开。
消息称,此项监管旨在规范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行为,促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
上述做法的一大背景是,今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正式印发,强调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三放开、一独立、一深化、三强化”,同时明确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
目前,业界正在广泛关注和期待上述意见相关配套方案的出台。因为这些配套方案被认为是关系到中国开展新一轮电改的具体走向。
消息称,源于电网企业经营所具有的自然垄断属性、信息不对称性、电网企业的价格由国家管制等诸多因素,参照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国家能源局部署开展了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这也是国家能源局2015年市场监管7项重点专项工作之一。
记者注意到,国家能源局此前已经启动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等7项重点专项监管。
消息说,通过专项监管,摸清电网企业资产状况,输配电成本支出范围和构成、成本归集方式、成本管理政策等内容,全面、深入了解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信息,有利于建立健全电网企业成本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独立的输配电价格机制建立,促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利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及社会公众对电网企业的监督。
而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公布的《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指出,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的模式。推动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正式启动国内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通知明确,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上述通知目的在于在深圳市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国家能源局正在力推中国进行电改。记者从国家能源局官网已经公布的资料注意到,今年5月份,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带领调研组赴云南就水电开发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时,就电力体制改革等问题与云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记者注意到,这也是该官网目前公布关于努尔˙白克力为数不多谈及电改的一次公开活动。
上述消息介绍,此次专项监管范围覆盖冀北、黑龙江、陕西、福建、湖南、贵州6个地区,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成六个检查组实施检查,其中冀北电网为国家能源局驻点检查地区。根据监管工作方案,各地区检查时间为2个月,至10月底结束。
另外,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将组织对六个组的监管情况及监管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形成《冀北等6地区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报告》,报批后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