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精河县利博能源有限公司精河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项目、玛纳斯县利玛能源有限公司玛纳斯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项目、乌苏市利苏能源有限公司乌苏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项目进行了备案,这标志着上述3个余热发电项目由前期工作阶段进入到工程建设阶段。
精河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项目、玛纳斯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项目、乌苏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项目3个项目均为利用西气东输线二线精河、玛纳斯、乌苏压气站燃机压缩机所排废气进行发电,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个项目合计总投资3.43亿元,建设规模均为建设2万千瓦凝汽补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1台(67+14)吨/小时中温中压参数余热利用双压锅炉。
上述3个余热发电项目投产后,年新增清洁电量约4亿千瓦时/年,对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