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29日,江苏500KV扬江5203/5204线8#-13#段迁改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发布,合同估算价112万元。
公告显示,该项目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该工程新建500kV电力双回路线路约2.6km,新建双回路杆塔约13基。同时将500kV扬江5203 / 5204线原8#-13#塔和线路拆除 ,总投资额约9827万元。
招标范围为500KV扬江5203/5204线8#-13#段迁改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批)。设计服务期限要求中标人公告发布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评审。初步设计等成果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审批部门报送要求,确保通过审批。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500KV扬江5203/5204线8#-13#段迁改工程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500KV扬江5203/5204线8#-14#段迁改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4)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00KV扬江5203/5204线8#-13#段迁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500kV电力双回路线路约2.6km,新建双回路杆塔约13基。同时将500kV扬江5203 / 5204线原8#-13#塔和线路拆除 ,总投资额约9827万元。
2.3 招标范围:500KV扬江5203/5204线8#-13#段迁改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公告发布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评审。
2.5设计成果要求:初步设计等成果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审批部门报送要求,确保通过审批。
2.5 合同估算价:1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
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26号
邮编: 225012
联系人:盛先生
电话:0514-87862935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
邮编:225012
联系人:陈刚
电话: 0514-87880356
传真: 0514-87880356
电子邮件:3104916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