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LZB2015-WJSG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水西沟110千伏输变电线路电缆工程施工招标,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标段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施工类:
分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保证金 | 标书费 |
WLZB2015-WJSG02-01 | 施工一标段 | 150000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工程质量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施工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经验及业绩。
(3)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5)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1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改扩建工程达到原质量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缴纳相关费用后到新能大厦2楼210室(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旁)备案,备案人:张杰(电话:0991-2929931,地点:新能大厦2楼招标代理部203-1房间)。在备案人处登记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2请详细阅读以下具体流程及要求:
4.2.1拟参与本批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直接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支付手续。
现金购买具体流程:至新能大厦2楼招标代理部(203-1房间)开具发票→新能大厦2楼210室办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费用的支付及发票盖章等手续→相关备案人处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电汇购买具体流程: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文件规定账号→财务部确认到账→投标人至新能大厦2楼招标代理部(203-1房间)领取发票后到相关备案人处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4.2.2投标人所投标包将以备案人处备案记录为准,若因投标人备案错误或未到备案人处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收取投标文件。
4.2.3备案时投标人需填写备案单(分正、副联),正、副联盖章后,正联交予备案人备案,副联自行保管至开标结束。
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为投标人所办理的汇款或票据;否则,其参与该次招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4.3招标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5年7月20日17:00前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传真接收号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
注: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未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并履行登记备案的单位或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判(登记备案名称必须采用全称,并且与招标应答文件编制单位及盖章名称完全对应,资料费和招标保证金所采用的单位名称须与登记备案名称一致,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为其所办理的汇款或票据;否则,其参与该次招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4.5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
邮 编: 830012
网 址:https://www.xnepso.com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001611600052508837
行 号:105881000454
收款人名称: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联系人:郑鼎胜 电话:0991-2929930
信息备案联系人:张 杰 电话:0991-2929931
传真:0991-292996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5年7月 30 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新能大厦2楼203-2多功能厅(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旁新能大厦)。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 30 日10:30整(北京时间),在新能大厦2楼203-2多功能厅(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旁新能大厦),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标前澄清答疑
新疆电力服务在线http://www.xnepso.com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新疆电力服务在线http://www.xnepso.com上发布。
8、声明:
1、中标结果公布后至合同签订之日前,中标单位出现申请(或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合同签订后,合同施工方出现申请(或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或取消合同。
3、中标单位将中标产品转包的,一经发现将停止其以后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