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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分析称输配售难分调度交易难独立

日期:2015-07-06    来源:中国报告大厅

国际电力网

2015
07/0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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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输配电价 电力体制改革 电网企业 电力市场

摘要: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审办法》),这是继2015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后,进一步推进电改的重大举措,这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更是落实新电改迈出的关键一步。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90年代,朝着政企分开、政监分开、厂网分离、主辅分离的方向逐步深化,新电改正努力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相关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引导电网合理投资,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自2002年启动电力体制改革后,国务院于2003年便已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发改委依此于2005年印发《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推动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

但“只听楼梯响,没见人下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审办法》),这是继2015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后,进一步推进电改的重大举措,这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更是落实新电改迈出的关键一步。

国家电网公司内部曾做过测算,若不负责统一结算,按最不利的情况即所有用户放开并选择其他售电主体,公司营业收入将减少12185亿元,世界500强排名将降至第35位。

延宕13年后重启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核心区推进。记者从多位权威人士处获悉,电力市场建设、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体制改革等五个电改关键性配套文件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有望在7月底前正式出台。

然而,由于涉及千亿利润蛋糕的再分配,五大配套文件遭遇各方博弈。从目前的倾向来看,电网企业或仍将参与增量配电以及市场化售电业务,交易中心及调度也在其旗下。业内人士认为,输配售难分开、调度交易难独立,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

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9号文),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重点是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就此已形成配套文件,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综合试点协同推进。在过去两个月时间里,国家发改委已数次召集有关司局、电力企业、电网企业、协会、部分省发改委负责人等开会讨论,并到四川、新疆等地进行调研。

“电网的定位应该是输电公司,职能是为各级配电网公司提供电力,而不是去售电、抢用户,这样才能保证售电市场的公平竞争,不然改革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五大发电集团和地方电力企业的人士一致提出,电网企业不应该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发电企业可以从事配电业务,并且参与输配电价政策的制定,此外要提高售电公司门槛。

这一思路在讨论会上遭到电网的反对。“9号文中并没有禁止电网从事配售电业务,我们正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并且研究制定公司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公司办理售电公司业务等方案。”国网内部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一位专家则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售电公司好像都是要“分蛋糕、抢市场”,真正为用户考虑的少,建议售电侧放开方案要特别考虑如何保障用户利益,避免改革后电价涨了、服务差了、投诉多了。

另一个博弈焦点是交易中心的“相对独立”。在发电企业人士和部分专家看来,交易中心一定要完全独立于电网企业才能公平。而电网企业则认为,电力市场分为省内市场和国家层面的跨省跨区市场两类,交易机构要设在电网企业内部,进行统一结算,负责组织日前的交易(不含日前市场),而调度机构负责日前及日内平衡,这样有利于市场起步。

国家电网公司内部曾做过测算,若不负责统一结算,按最不利的情况即所有用户放开并选择其他售电主体,公司营业收入将减少12185亿元,世界500强排名将降至第35位。

“目前总的框架思路是,只要符合基本的门槛,工业园区、分布式电源、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社会资本都可以从事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配售电公司允许有自己的中低压配电站和配电网。而电网企业也可以从事市场化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但会对其有政策限制,给予其他售电主体一些生存空间。”政策制定部门有关人士透露说。

而在交易中心和交易市场的建立上,目前的共识是每个省都可以“自下而上”申请试点,如果涉及区域市场建设,则可以由发改委统筹协调推进,省内市场和区域市场要相辅相成。据介绍,目前全国多地纷纷提出自己的电改意见,但真正具备省级交易市场的不足10%,将先从中选出两到三个省进行试点。

“交易中心可能还是要依据现有的国网或者南网的交易平台,至少是电网企业控股的机构,然后由政府成立机构进行监管。而交易中心不负责结算,结算关系仍维持现有的局面,即由国网等来进行结算,这意味着现金流也将不通过交易中心,其他售电主体仍将受制于国网等电网企业。与此同时,目前调度还是在电网企业,这也将反向影响到交易的自由度,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有参与配套文件制定与讨论的专家告诉记者,不过也有一些机会,比如一些地方电力企业可以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把供区扩大,增加配电资源,也可以朝供水、供电、供气等一体化的能源综合服务商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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