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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粉煤灰、渣销售项目CSIE15013689

日期:2015-06-25  

国际电力网

2015
06/2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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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华寿光发电 超超临界 燃煤发电机组 神华国际工程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粉煤灰、渣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粉煤灰、渣销售项目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的粉煤灰、渣销售量为合同期内总量的60%,第二、三标段的粉煤灰、渣销售量为合同期内总量的20%。各投标单位可以分别投各标段,每个标段最终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

2. 招标编号:CSIE15013689

3. 招标范围: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渣的运输,保证粉煤灰、渣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注: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粉煤灰、渣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两台机组燃煤由神华集团所属神府东胜煤田供应,按校核煤种测算预计每年粉煤灰排出量约为 71.5万吨,其中粗灰约57.2万吨、细灰约14.3万吨。渣排出量约为7.11万吨。未设计专门的粉煤灰分选装置。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实际产量存在差异。

项目法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渣产量、品质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须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4. 合同期三年,暂定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注:#1机组预计2015年12月20日投产,#2机组预计2016年4月20日投产),中标方具体进厂时间,由招标方提前15天通知中标方。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或其控股方(同步建设的承包商,下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或其控股方必须是具有水泥生产或粉煤灰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的终端用户。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料。

4)投标人或其控股方具有相关业务的销售渠道。提供相关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或其控股方近3年(2012-2015)具有经营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支付较大数额履行保证金、预付款的能力。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其他辅助资料表三)

6)投标人或其控股方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由专业律师事务所或企业常年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的证明。(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其他辅助资料表四)

7)中转库容要求:标段一按照10万吨以上中转库容要求;标段二、三按照中转库容按照2万吨以上要求。已有库容的投标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尚未建设库容的投标方需提供2015年年底具备使用条件的建设承诺书。

8)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部分向他人转让,否则视为违约,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9)运输及处理能力。已运营的承包商:提供满足寿电公司一期2×1000MW机组粉煤灰罐装车及渣运输车辆的运力及数量清单(按标段提供);提供粉煤灰、渣的日处理量或消耗量清单(按标段提供)。拟同步建设的承包商提供以上事宜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控股方应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10-58131370

通过现场复审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除特殊要求的外,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一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本公告第5条中规定的相关证件;

4)本公告第6条中规定的业绩。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

7.3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500元,标书款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地点为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二层多功能厅(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网站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如有不同以印刷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 100011

联系 人: 刘海涛 赵堃

电 话: 010-58131386、2327

传 真: 010-58132347

电子邮件: shgjlht@126.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招标 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习文

电话:0536-223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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