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公布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我们有如下观点
【点评】
1、该配套文件旨在推进跨区电力交易市场化,体现九号文改革“放开两头”精神
这份配套文件是对2012年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的补充和完善,相比较而言,在新电改的形势下,新的文件更强调用市场化的手段确定交易价格,实现电力的跨区传送。比如新文件规定“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
相对于此前试行的办法而言,新的办法不再要求跨区电能交易的价格标准由政府审批,将更多的定价权下放到市场主体,符合新电改的主要方向和九号文精神“放开两头”精神,为未来电力市场建设打下基础。
2、跨区交易机制的建立将厘清跨区域输配电成本,体现九号文“管住中间精神”
通知第五条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对跨省跨区送电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根据成本监审结果重新核定输电价格(含线损,下同)。输电价格调整后,同样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调整幅度在送电方、受电方之间按照1:1比例分摊。”
这意味着跨区的输配电成本将进行重新核算,核定输配电的成本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也是能否形成市场化交易机制的前提条件,核电跨区输配成本将为后续电改进程打下基础
3、电力供应宽松情况下,有利于降低用户端用电成本
在目前电力供应较为宽松的情况下,把引入市场化的交易机制与输配电价改革相结合,将使得市场机制直接发挥作用,我们预计,用户端用电成本将出现下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