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钢矿业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直购电合同签字仪式,于4月10日下午在矿业公司举行。此项合同履行后,每年可为南山矿减少生产电费支出 1200万元。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矿业公司董事长杨阳,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大福,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波,以及马钢相关部门、单位和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了直购电合同签字仪式。
2014年8月,马钢矿业公司以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现电力商品市场化为契机,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接申报工作,并按照电力用户参于直购电交易条件的要求,对内部用电管理及设施系统进行整改和完善,使矿山生产用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满足环保排放达标、单位工序能耗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供电电压达到110KV等级;在今年4月7日经网上公示获得了电力用户直购电资格;皖能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于同期也再次通过了电力直接交易售电资格。马钢矿业目前所属的南山、姑山、桃冲、张庄和罗河5家矿业公司,每年用电量达10多亿度,本次矿业公司把南山矿作为直购电交易试点单位,年交易电量为5亿度。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阳主持了签字仪式,并要求矿业公司及所属各生产矿山,以此次直购电交易合同签字为契机,积极开拓降本增效新途径;参与直购电交易的单位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在互利互惠、实现共赢的基础上,强化双方的合作工作。
矿业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文潇与安徽省能源集团马鞍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振兴,分别代表本单位在直购电合同上签了字。
会上,南山矿、省能源集团、皖能股份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