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界预期相比,深圳输配电价水平高于之前的估计,也高于此前发改委批复的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定浙江、江苏和重庆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输配电价(不含线损)标准分别为,浙江省每千瓦时0.119元,江苏省每千瓦时0.129元,重庆市每千瓦时0.113元。
根据试点方案,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
准许成本由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构成。折旧费是指电网企业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和定价折旧率计提的费用。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电网企业正常运行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修理费、职工薪酬和其他费用。准许收益等于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乘以加权平均资本收益率。好复杂的计算公式!关键的问题是成本问题可否公开,能否将成本与燃气、石化等其他行业对标?可否与国外企业对标?